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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场上组织节水宣传活动
青年志愿者日到广场进行宣传
农村节水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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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节水字[2002]1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内洗车、洗浴、纯净水
等特种用水行业用水管理的通知
各洗车、洗浴、纯净水生产等特种用水企业:
为了切实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促进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冀[2001]44号)、保市政办[2001]20号及[2001]保市府办10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就加强我市市区内特种用水行业用水管理通知如下:
一、特种用水行业是指:洗车、洗浴、纯净水生产等以水为原料的用水企业。
二、市区内的特种用水行业必须按市政府规定到市节水办办理城市特种用水行业《用水许可证》。
三、特种用水行业企业必须单独装表立户,并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水费。凡没有单独装表计量或未按规定向市节水办交纳水资源费和向市供水公司交纳水费的,予以关停。
四、对特种用水行业企业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计划用水。由市节水办下达年度用水考核指标,按季度分解考核,对超计划用水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加价水费。
五、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特种用水行业企业,凡没有办理用水许可证的,必须于2002年4月30日前到市节水办补办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特种用水行业企业必须采用节水型设备、器具。洗车场必须配置净化循环用水设施,纯净水生产企业产水率不低于70%,洗浴场所用水设施必须达到节水标准;凡供水设施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特种用水行业一律使用自来水或中水,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停业整顿,限期整改,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取缔。
七、今后在市区内原则上不再办理新建特种用水企业审批手续。对原有的特种用水行业企业,由市节水办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其进行《用水许可证》年检,对不符和要求的,不予通过年检。
八、对市区无营业执照的特种用水行业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
特此通知
二OO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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